为促进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认真落实对分散式再生水设施的运行监管,近日,区节水办与水务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利用两天时间联合执法,对3家企业的混凝土制品生产项目、湖畔晋园二期—榕园项目、兴隆片区拆迁安置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要求企业进一步强化对再生水设施的管理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设施巡查力度,不得擅自停止再生水运行设施。
按照昆明市滇池流域精准治污相关要求,形成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级分类责任体系,建立晋宁区滇池流域分散式再水利用设施运行监管分级分类责任体系和联动机制,形成市水务局、区水务局、区节水办、乡镇(街道)、设施运行部门,五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实现分散式再生水设施管理数据精准、档案精准、立卡精准、签约精准、执法精准,晋宁充分发挥节水减排、节水减污和提高水资源利用的目的。
结合《昆明市再生水管理办法》,检查组分别对云南坤瑞泰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驰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晋宁永乐城乡一体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家企业再生水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场进行建卡、抄表并填写执法巡查登记表。
区水务局介绍,晋宁认真落实省、市入湖河道精准治污再生水设施五级监管机制要求,不断加强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加大巡查力度,使再生水利用在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整治中,充分发挥节水减排、节水减污,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的作用。
黄丽萍 张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