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州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决定“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全州开展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为主题的宣讲活动。
2018年6月4日上午,红河州委、州政府在蒙自红河会堂举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主题宣讲会。邀请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巡视员白光福同志作主题宣讲。
宣讲会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李成武主持。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罗萍,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部分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有关领导,州法院院长、州检察院检察长、州国家安全局局长,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主要负责人聆听了宣讲;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州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州政协各专委(室)、各人民团体、州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州有关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州安监局各科室负责人等共计520余人参加了宣讲会。
白光福同志从中央有关重要指示和讲话、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问责、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宣讲。白光福同志的宣讲脉络清晰、重点突出,有理论高度、有思想深度、有典型案例,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行深刻阐述,对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在宣讲会上,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李成武强调,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州委、州政府决定举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主题宣讲活动,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全州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期,州委姚国华书记、州政府罗萍州长先后主持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规定》,并就学习贯彻《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李成武强调,当前,红河州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但我们也要看到,全州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依然较多,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以今天宣讲会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李成武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抓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认真学习领会今天宣讲内容,迅速组织学习传达《规定》,认真做好《规定》的宣传解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的内容。二要压实责任抓落实。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属地管理、行业直接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风险分解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严落实、真落实的良好氛围。三要突出重点保安全。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着力找差距、补短板、上水平。要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实施“1+7”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城市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坚决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严防源头、严管过程、严惩失职,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6月4日—15日,州宣讲团将赴13个县市开展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为主题的宣讲活动。
李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