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边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戒毒系统实际,全省戒毒场所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第一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5月28日省戒毒局印发了《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强戒场所集中开展包括主题宣讲、宣传咨询日、应急演练、警示教育、隐患排查和回头看等系列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场所,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各强戒场所接通知后立即行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面向全员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宣传片、微信等载体,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省戒毒局党委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的开展,成立了由局长挂帅、局安委会成员组成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局习艺劳动处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各强戒场所开展活动,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15个强戒所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所习艺劳动科和安全环保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查检查等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任务措施。
一是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到场所举办专题讲座,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解读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二是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等,通俗易懂的向警察职工和戒毒人员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常识等安全知识和技能;三是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五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切实防止隐患问题屡查屡现、禁而不绝。
刘洋 记者 钱丙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