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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巧家县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丁开美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9/1/26 17:37:04  点击次数:3243

职业健康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类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劳动者的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加,而大多数劳动者来自农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所从事工作及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没有足够的急救常识。同时,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管理者对职业健康知识了解甚少,缺乏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采取保护措施的意识和自觉性。抓好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是安监部门的法定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水平、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就我县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抓好下步工作提出一些建议。

一、做法与成效

(一)强化教育培训。切实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落实,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推动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邀请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机构的有关专家,通过集中学习和召开会议等方式,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学习《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粉尘危害与控制、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应急救援及案例分析、职业健康检查等有关内容,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进一步普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不断增强重点行业领域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防护意识和能力。参训人员210人。二是组织5名职业健康安全监管有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进一步了解当前职业将康监管工作形势和任务、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知识。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强化责任落实。一是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各有关企业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股人、部门和全员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责任清单,建立职业健康工作清单15条。二是签订责任书。督促企业通过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职业健康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班组,部门和班组将相关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从业人员,进一步明确职业健康安全主体责任,做到了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书98份。三是推行职业健康安全承诺制度。督促各企业要求在岗职工根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提交《职业健康安全承诺书》,通过提交《职业健康安全承诺书》,让每个职工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担负的义务,时刻绷紧职业健康安全这根弦。提交承诺书42份。四是严格职业危害告知。督促指导用人单位采取公告告知、合同告知、岗位告知和检测告知等形式,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告知卡和中文警示说明,全面向劳动者进行告知职业卫生事项,提高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发放各类告知书67份。

(三)强化基础保障。一是开展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查清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地址、规模、所属行业、类别、生产经营的主产品、分性别职工总数、分性别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人数等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县29家企业98人纳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现了职业健康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全覆盖。二是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台账,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换,最大程度地降低场所内危害因素的强度、浓度,规范劳动者防护用品的购买、登记和发放,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确保通风、排毒、除尘、降噪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落实到位;从设施设备处着手减轻危害。三是督促用人单位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促进用人单位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了解,切实维护员工职业健康权益。四是严格检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督促用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检测评价等服务,规范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严重类型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等措施,从技术上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科学指导和技术支撑。五是严格检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认真执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查体机构,从严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健全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86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占职业健康从业人员的87.7%。做到了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

(四)强化执法检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盘棋”的理念,通过专项督查、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和“双随机”抽查等方式,认真开展以高危粉尘、高毒物质和高噪声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大力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减少高危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从源头上遏制职业病高发态势;建立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全面推进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在行政审批、部署考核、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宣传教育、达标创建、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和巡查考核等工作的一体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推进职业健康监管责任有效落实。检查各类企业27家,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3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份。

(五)强化舆论宣传。按照“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要求,从普及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入手,扎实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会议、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板报等方式,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和工贸企业为重点,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等法规标准,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展出宣传挂图67份,书写永久性标语30条,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职业危害告知申报制度》、《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督促各企业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切实将职业健康工作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保”各环节,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管理行为,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水平,预防、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形成了企业负责、部门监管、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企业生产规模小,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股人对抓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淡薄、重视不够,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经费投入不足。部分企业没有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没有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重生产、轻防范的现象依然突出。

(二)防护意识不到位。部分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偏低,职业健康安全防治知识匮乏,自我防护意识不够强,有的从业人员甚至错误认为自己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是一种吃苦耐劳、不畏艰险的敬业精神的体现,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会给工作带来不便,易产生其他负面影响。少数有防范意识的从业人员不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自备简易劳动防护用品保护自身健康,有的为了谋求生存之道,在接受检查时还为企业未改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的问题避而不谈。

(三)设备配备不到位。部分企业防护设施与作业环境不匹配,形同虚设,绝大多数从业人员在没有任何劳动防护的环境下工作,没有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少数配备的企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也不到位,一些从业人员作业时不能做到正确佩戴和使用,除了应付内外检查之外,基本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四)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的真实情况,没有进行上岗前、工作中、离岗后的健康体检,没有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极少数企业虽然出资为从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体检,但没有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体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不规范。

(五)警示标识不到位。多数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没有公布有关操作规程,没有设立符合规定的警示标识、标牌,没有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没有进行日常监测,也没有制定应急预案。

三、对策建议

(一)狠抓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职业健康安全属地监管责任,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和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经常深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随机抽查、督查检查、明查暗访,对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并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既督查问题,又指导整改。通过这种形式倒逼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明晰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方面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股人职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推进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狠抓队伍建设。将职业健康作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教育、培训和考核。一是督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自我学习教育。自行制定年、月度自我教育学习计划,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按进度完成自我学习教育,定期对自我教育结果进行阶段性检验。参加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如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检验自我教育成果,让自我教育变得更具主动性、积极性。二是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实践学习。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到单位内部不同岗位轮岗实践,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性认识;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深入企业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掌握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方法,增强安全监管人员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感性认识;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到县直相关执法部门以及同行业的经济发达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部门学习取经,借鉴吸收先进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法律意识。

(三)狠抓“一体化”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检查一体化、风险管控一体化、标准化建设一体化、宣传教育培训一体化、目标责任考核一体化)的要求,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和建设项目“三同时”检查等工作中,将职业健康作为检查的必要内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不同程度,实行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突出强化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对每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执法检查时,都要把职业健康作为检查的必要内容,并在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等执法文书中体现,对检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一体处理、一并处罚。二是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和治理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中,做到职业病危害风险与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一体化。三是将职业健康相关指标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标准的统筹衔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全面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支持、鼓励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通过专业人才引进、设备设施购置、资源整合等措施,拓展服务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五是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明确职业健康考核内容,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有关职业健康工作的巡查和考核,推动职业健康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

(四)狠抓协调配合。要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部门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与县卫计、人社和市监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县安委办应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每年牵头组织召开1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听取各有关单位对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信息交流与共享、职业病诊断鉴定现场资料调查与判定、工伤预防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职业病人医疗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有效保障和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安全与健康权益。

(五)狠抓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偿向职工提供。全方位地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及时发现职业病患者。要与县卫计局协调,做好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院与企业的对接,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方式方法,服务上门,服务到企业。做到应检必检,早发现、早治疗,切实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合法权益。要通过分片督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履行职业危害防治义务。做好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在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业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深入推进危化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生产经营企业的职业危害治理工作,促进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等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

(六)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落实职业危害申报、定期检测和警示标识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在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二是加强监管与引导,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三是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警示标识及危害告知卡悬挂、设置管理制度,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卡、划定警戒线等。准确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现状,及时发现职业危害场所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治措施,淘汰落后的装备,有效防控职业危害因素。四是配齐配足防护用品。

(七)狠抓信息化建设。要加快建立全县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库、用人单位职业健康违法行为基础数据库、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电子档案基础数据库。健全完善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电子档案,强化职业健康体检信息跟踪管理,实现对职业病危害重大隐患的动态管理和相关信息互通共享,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技术服务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丁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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