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钱丙申 通讯员 张佑国)1月29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服务好当前疫情防控大局,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毫不放松地抓好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通知要求,要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工作忠诚履行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职责,层层推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统筹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和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以实际工作成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要求,要切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自然灾害应对工作。要针对春节假期延长的实际,主动谋划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加强复产复工安全监管、如何创新监管执法手段、如何保障工作有序运转等问题。要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督促指导和检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尤其是要结合疫情防御,加强对加紧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等生产企业的服务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严防忙中添乱。加强危化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坚决查处不顾安全条件,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统筹协调工作,高度关注运送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的重点车辆,主动做好协调保障工作,坚决防范春节返程潮中大范围、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重点防控医院、社区门诊和居民小区发生火灾事故,加强森林高火险地区监测巡护。
通知要求,要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应急管理系统内部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好队伍战斗力,更好服务大局。按照科学、实用、规范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机关和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流程,明确基本装备配备、处置方法等,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检查核查工作时,要高度重视抗肺炎病毒的安全防护工作,为工作人员配足配齐医用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等防护设施,及时清洗消毒监测设备和仪器,同时对隐患点的责任人、监测员加强抗病毒知识的科普指导,确保日常监测预警工作不断档。
通知要求,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工作。充分考虑当前新型肺炎病毒在密集、封闭场所的高传染特性,积极遵循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建议,在集中安置、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规程,既要减少灾害损失,也要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积极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天气灾害风险,强化应急机制,加强值班备勤、灾情管理、会商研判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清点储备物资,科学制定调拨预案,做好物资调拨准备,落实灾害救助政策措施,及时跟踪冬春救助情况,妥善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 张燕 教审 谢祖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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